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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6月22日讯 今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批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以下分别简称众惠财产、汇友建工、信美人寿)筹建。
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筹建获批,标志着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即将在我国开启新一轮实践探索,我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迈出了全新步伐。同时,这也是保险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举措。
相互保险是国际上主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发展历史悠久,目前仍在全球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1%,覆盖人群超过9亿人,特别是在高风险领域和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快发展相互保险。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2015年6月,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保监会从加强研究、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加强宣传等方面着手,不断加快探索相互保险的步伐。2015年1月,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紧密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初步确立了相互保险发展和监管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随后,依据《试行办法》及其他保险法律法规,按照总体一致、适度区别、鼓励创新和风险可控等准入审核原则,从发起会员资质、发展定位、业务模式可持续性、服务经济社会功能作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等多个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指导筹备组按照要求上报补正材料、完善筹建方案。2016年5月,中国保监会第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众惠财产、汇友建工和信美人寿等三家相互保险社的筹建申请。